租赁汽车协议合同书

时间:2024-02-07 22:20:08 作者:笔尘

租赁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规范租赁双方在房屋、车辆或其他物品租赁过程中的权益和义务。小编为大家精选了一些关于租赁合同的范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汽车租赁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立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备车壹辆,车型:,座,车号:沪客车一辆,挂靠甲方。

三、乙方在次月五号前告知甲方开票金额,租车款到帐后,甲方(十天内)支付乙方租车款。

乙方班车业务上的服务工作{或发生矛盾。投诉等)由乙方自行与乘客和业主单位协调解决。

六、乙方班车线路业务由乙方自已与业主联系洽谈,包括车价调整。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签等,乙方班车遇有故隔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解决顶替车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本协议有效期与甲方与业主单位租车协议有效期—致。

甲方:

乙方:

汽车租赁协议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基本情况:(明确车辆名称.型号.车牌号)。

二、租赁期限和用途:

租赁期限:租期共,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用途:

三、车辆交付:

四、租金支付:

租金每车每天——元,每月为元,共计元,从车辆交付之日起计算,租用期满结算。

五、车辆的维修:

租赁期间,车辆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因维修车辆而影响承租人对车辆使用的,应减少相应的租金。车辆的维修由出租人接承租人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安排,如出租人未按时安排维修,承租人可自行安排在出租人指定的修车行维修,费用仍由出租人承担。

六、车辆保险:

租赁期间,出租方负责办理车辆保险,并将保险合同交付承租方作为出险后的索赔依据,出租方办理保险类种应至少包括:车身险.按最高额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如车辆出险,出租方应及时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

七、车辆的保管:

租赁期间,车辆由承租人负责保管,但维修期间除外,车辆停放于出租人处或出租人指定场所也除外。

八、租赁期间车辆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出租人转让出租车辆,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合同对受让方继续有效。

2、租赁期间,承租人将出租车辆转租,应取得出租方同意。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辆调回,否则将按未履行期限的租金额赔偿承租人。如出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均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不支付该期间的租金,因此造成承租人损失,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十、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租车辆自身原因造成车辆毁损,承租方不承担责任,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的,可以减少或者不支付租金,致使承租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车辆因被盗抢灭失,由承租方协助出租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承租方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约定:

十三、合同附件:出租车辆的行驶证。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时间:时间:

汽车租赁协议

甲方:上海钱潮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立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备车壹辆,车型:,座,车号:沪客车一辆,挂靠甲方。

三:乙方在次月五号前告知甲方开票金额,租车款到帐后,甲方(十天内)支付乙方租车款。

五:乙方自备车辆的相关手续,(例保险,验车,审照等业务,)均由乙方自行按时办理,乙方的交通责任违章处理和索赔事宜等均由乙方自已负责;乙方班车业务上的服务工作{或发生矛盾。投诉等)由乙方自行与乘客和业主单位协调解决。

五:乙方班车遇有故隔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解决顶替车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页责。

六:本协议有效期与甲方与业主单位租车协议有效期—致。

甲方:

乙方:

汽车租赁协议

承租单位(甲方)。

出租单位(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且保证租赁设备安全、有效地使用,经双方协调,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提供qtz40塔机一台40高度米(有效高度)甲方承建的:新庄赞成湖畔居住宅楼工程使用,工程地点为:55号,机械设备进场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份。

第二条:安装相应扶墙,甲方应按说明或乙方书面材料书要求埋设附墙拉杆预埋件,并焊接扶墙耳板座(耳板座由乙方提供),甲方应提前壹周书面通知乙方安装扶墙及塔机的预升。

第三条:租赁期从机械安装完毕并经法定单位检测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日起至项目部报停日收回。办理租赁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检测合格证明。

第四条: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一、月租玖仟元/台(8500元/台),塔机配操作人员壹名,与________年____月16号签订的两台塔机操作人员联合配套工作。

二、人工工资壹仟伍百元/月(1500元/月)(操作工应24小时在岗)有操作不当引起停机,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安装调试完毕,自检报验合格,交付使用,每达一个月即支付一个月租金,留一个月租金及操作工工资,待拆除后一次付清。

第五条:进退场费的承担方式为:壹万陆仟伍百元整/台,含安装、拆除、运输、汽车吊、预埋件,由乙方负责合格后报验及费用、扶墙费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完毕,甲方支付乙方进出场费捌仟元。余款在拆除拉走后付清。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应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设备,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

二、每半个月应安排半天时间由机操工或乙方派出的修理工按说明书要求对租赁机械进行常规维护和保养。

三、机械设备如发生故障,需要修理,操作工应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上门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应按合同及时支付租金,否则乙方有权让甲方停止使用设备。

五、甲方设计塔机基础位置时,应考虑安装撤卸方便,如遇无法或难以安装撤除情况,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负责安排持有上岗证的操作工上岗,并让操作工熟悉本租赁设备的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负责提供安全可靠、性能完好的机械设备及随机工具。

三、乙方应不定期派人上门检修、维护租赁设备(前三天通知甲方)。

四、随机提供壹份租赁设备和使用说明书(租赁设备退守场时有权随机收回)。

五、乙方收到操作工修理通知后,应及时派人上门进行修理。

第八条:违约金条款:机械拆除后甲方必须付清所有尾款(包括撤场费),不得拖欠,否则乙方有权收取甲方违约金,计算方式为:每拖欠一天,支付拖欠费的1%.并有权继续实际撤机日期前的租赁费。

第九条:正式停机时间以甲方通知乙方拆除之日为准。

第十条:争议解决条款:有关租赁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一、春节停机时间确定为实际停机天数。

二、维修时间,一般维修时间每次不超五小时,如超出,甲方扣除这时间。每月累计或结束累计,重大维修超现24小时,甲方扣除所超时间的2倍台班费及人工费。

第十二条: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补充条款: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机械操作工应定人定机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违章操作或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违反操作规程的作业命令及信号不清时,操作工必须拒绝执行,违反本规定或机械故障或乙方操作工其他原因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汽车协议合同书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__吨载重量、_________牌汽车、_________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汽车的用途只限于_________。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___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正本_________份。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汽车租赁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将牌车辆,车牌号码从年月。

日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年个月天时,交付地点:

1.每天(月)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即元,向甲方交保证定金,于接收车辆时付清。

3.乙方租车在三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规定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甲方交纳租金的%的违约金。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元;超出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小时按全天计费。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强制保险。

3.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双倍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车辆总价款的百分之九十。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担保人合法有效的担保书。

6.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出租方:(章)承租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租赁汽车协议合同书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提供的车辆保险种类包括:盗抢,第三者责任,司乘,不计免赔,车损,风档玻璃,自燃。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租赁期限截止时止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

合同。

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两年。

八、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贰年,本合同有效期内,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对承租方的每次租赁均负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担保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承租方(签章):出租方(签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经办人:

出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__吨载重量、_________牌汽车、_________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汽车的用途只限于_________。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___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正本_________份。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承租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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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数量、基本情况详见清单:

二、双方约定车辆租赁费为壹佰元/月/辆,合同签定后日内一次性支付。

三、协议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业务以外的营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2、乙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租赁金.

3、乙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对所租赁车辆正常保养、上保险(三者50万以上)及年检负有责任。

5、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维修费、高速通行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向乙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2、提供证件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年检、保险及索赔修理受损车辆;。

3、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

1)乙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乙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甲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被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八、协议期满,乙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5天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租赁汽车协议合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各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2.交付的租赁车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行驶牌证齐全有效且为出租人所有;。

(2)已在本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已按照国家、本市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相应保险;。

(4)技术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条件;。

(5)车内配备有效的车用灭火器、故障车警示标志牌和必要的维修工具。

第二条租赁车辆的用途。

承租人承租租赁车辆的用途应当为日常自用,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非法营运活动,具体用途见附件《_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

第三条租赁期限。

1.承租人承租租赁车辆的期限见附件《_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

2.租赁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承租人如需在租赁期限届满后继续承租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提前向出租人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后办理续租手续。

第四条租车费用及支付方式。

1.租车费用包括租金、增值服务费、超时费、超程费及约定的其他费用。租车费用标准及租金支付方式见附件《_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

2.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应当支付的租车费用不受国家或本市采取的限行措施影响。

3.承租人应当在还车时一次性结清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租车费用。

4.出租人应当在收取租车费用后及时向承租人开具符合规定的等额发票。

第五条租车手续及车辆交接。

1.承租人应当按照附件《_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约定的证照种类提供证照原件供出租人查验,并经核对无误后将复印件交出租人存档。

2.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按照附件《_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约定的交接车地点及方式,办理取车及还车时的车辆交接。

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共同对租赁车辆状况及附属设施、有效证件标志进行现场检验,确认无误后在《车辆交接单》上签字。签字确认的《车辆交接单》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六条履约担保。

1.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供的履约担保方式见附件《_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担保范围包括: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交通违法罚款、交通事故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合同约定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其他损失和费用。

2.选择保证金担保方式的,承租人应当在签订本合同时向出租人交纳保证金。出租人应当在收取保证金时向承租人开具相应单据,并不得将保证金挪作他用,不得在合同正常履行期间将保证金冲抵租金。在合同终止承租人交还租赁车辆时,除扣除担保范围内承租人应当承担的款项及保留交通违法保证金外,出租人应当将剩余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承租人;除扣除交通违法责任范围内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款项外,出租人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剩余交通违法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承租人。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款项,或保证金退还后发现存在其他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或其他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出租人仍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责任。

3.选择银行卡预授权担保方式的,承租人应当在签订本合同时向出租人提供合同约定额度的银行卡预授权担保。在合同终止承租人交还租赁车辆时,除扣除担保范围内承租人应当承担的款项外,出租人应当撤销剩余预授权冻结额度,承租人应当同时提供合同约定额度的银行卡预授权作为交通违法行为的担保;承租人交还租赁车辆后,除扣除交通违法责任范围内承租人应当承担的款项外,出租人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撤销剩余预授权冻结额度。预授权冻结额度不足以支付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款项,或撤销预授权冻结额度后发现存在其他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或其他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出租人仍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责任。

4.选择保证人担保方式的,保证人应当按照出租人要求办理担保手续,并在担保范围内为承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责任。

第七条出租人权利。

1.按照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收取租车费用、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3.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租赁车辆;。

4.合同终止时收回租赁车辆及附属设施、有效证件标志。

第八条出租人义务。

2.交付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租赁车辆技术状况、性能信息及保险信息;。

3.负责租赁车辆正常保养、机动车检验并承担相应费用;。

5.因承租人原因导致车辆损坏,需由承租人承担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费用的,收取维修费用应当公平、合理,并向承租人明示修理项目和修理工时等原始清单。

6.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车辆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7.按照合同约定为租赁车辆投保保险并承担相应保险费用;。

8.对所知悉的承租人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第九条承租人权利。

1.要求出租人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租赁车辆及附属设施、有效证件标志;。

2.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租赁车辆;。

3.要求出租人对租赁车辆在正常使用中出现的故障进行维修;。

4.获得出租人提供的本市行政区域内车辆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获得出租人为保障租赁车辆正常使用所提供的服务,要求出租人负责租赁车辆的正常保养、机动车检验。

第十条承租人义务。

1.如实向出租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证照原件及其他手续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车费用、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4.按照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租赁车辆,并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有以下行为:

(2)利用租赁车辆牵、推其他物体;。

(3)利用租赁车辆运输、存放危险品或违禁品;。

(4)利用租赁车辆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营运活动;。

(6)将租赁车辆交由无驾驶证、驾驶证准驾车型与租赁车辆不符等人员驾驶;。

(8)在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情形下驾驶租赁车辆。

6.协助出租人按照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正常保养、机动车检验;。

10.合同终止时及时交还租赁车辆及附属设施、有效证件标志。

第十一条交通违法行为处理。

1.承租人应当对租赁期限内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及时、主动处理交通违法记分,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并在处理完毕后及时通知出租人。

2.出租人发现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限内有尚未处理完毕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承租人应当在接到出租人通知后15日内处理完毕。

承租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处理完毕的,出租人有权将承租人或合同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将该等信息列入汽车租赁行业承租人失信记录。

第十二条保险与事故处理。

1.出租人应当为租赁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为租赁车辆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等保险,租赁车辆已投保的险种及金额见附件《_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出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投保的,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当比照保险公司保险赔付标准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有权在出租人已投保险种及保险金额外要求增加保险险种或保险金额,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2.租赁车辆出险后,承租人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护现场,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人,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险,并协助出租人办理相关手续。

3.属于承租人一方责任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超出保险实际理赔范围的部分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属于第三方责任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由出租人向该第三方追偿,承租人应当提供相应协助。

4.承租人应当协助出租人办理保险理赔事宜,并及时将保险理赔所需资料送交出租人。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承租人先行垫付,并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保险公司赔付后3日内结清。因承租人原因导致无法获得保险理赔的,该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5.如租赁车辆被盗抢,出租人承担不低于80%的因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租人承担不高于20%的因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第十三条出租人违约责任。

1.逾期交付租赁车辆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未交付车辆日租金标准的20%支付违约金。

2.因出租人原因导致租赁车辆经具备法定资质的机动车检测机构认定不符合安全行驶条件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出租人按照该租赁车辆租金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承租人损失的,出租人应当补足。

3.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导致承租人无法使用租赁车辆的,出租人应当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按照停驶期间该租赁车辆租金的20%支付违约金。停驶时间超过3日的,承租人还有权解除合同,或聘请其他第三方提供维修救援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4.未按照合同约定结算、退还承租人租金、保证金、保险垫款等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应付未付费用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承租人违约责任。

1.承租人逾期交还租赁车辆或租赁车辆每日行驶里程超出合同约定公里数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出租人支付超时费或超程费。

2.承租人逾期支付租车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

3.承租人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已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当将余款退还承租人。

4.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处理租赁期限内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的,除应当承担相当于交通违法罚款金额的款项外,每逾期一日还应当按照该租赁车辆日租金标准的10%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5.承租人有下列行为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的;。

(2)转借、转租、转卖、抵押、质押、典当租赁车辆或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3)利用租赁车辆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营运活动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的;。

(6)拒绝协助出租人维修、保养租赁车辆或按时参加机动车检验的。

因上述原因致使租赁车辆损坏、灭失或无法收回的,承租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租赁车辆被公安机关或第三方扣押的,承租人应当承担租赁车辆被扣押期间的租金及由此导致的其他损失。

7.未尽妥善保管租赁车辆及附属设施、车辆号牌、有效证件标志义务的,承租人应当赔偿出租人由此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补办车辆号牌、有效证件标志所需费用及租赁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的租金。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按照附件《_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约定的方式依法解决。

第十六条特别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可以在《_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中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约定或补充协议中不得含有不合理地免除出租人责任、加重承租人责任或排除承租人主要权利的内容。

2.《_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及《车辆交接单》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各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住所:

租赁汽车协议合同书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物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一台五十铃双排小货车及司机。

一台t140-1推土机及司机(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30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3.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30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期限。

1.乙方每季度支付甲方租金62175元整。

2.支付方式:乙方租金按季度支付一次。

3.支付时间:乙方每季度第一个月25日前向甲方支付上季度的租金。

4.甲方应按支付时间出具租赁费税务发票,甲方延迟出具发票时,支付时间顺延。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2、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未经出租方许可连续拖欠应付费用超过30个工作日;。

(3)承租方提供虚假情况有可能对出租方带来损失的;。

(4)从事其它有损车辆所有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3、提供车辆应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4、出租方提供的“五十铃双排小货车”司机必须持有合格有效的《北京市机动车驾驶证》,且实际驾龄3年以上;出租方提供的“推土机”司机必须持有合格有效的《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且从事该工种3年以上。

5、出租方承担租用期间车辆的保险、车辆维修以及维护保养、车辆燃油等一切费用。

6、出租方负责交通安全的一切责任,承担租用期间的一切风险、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车辆损失和人员伤害的一切费用。

7、出租方承担租用期间车辆违章的一切责任。

8、出租方承担租用期间所提供的司机的人身伤亡责任以及劳动保护和劳动报酬等费用。

9、出租方负责对所提供的司机适时进行交通法规、安全行车和安全作业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司机的安全行车意识和安全作业意识。

10、出租方所提供的司机必须遵守承租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承租方的用车调派以及现场管理和指挥。

11、出租方不得将所提供的机动车交与承租方的人员以及非出租方所确认的人员驾驶或操作,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出租方承担。

12、出租方提供的车辆携带各类物品进出厂时,必须主动向门卫出示运输货物的有效证件,经确认后方可出厂。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按期如数交纳所租机动车的使用费。

3、出租方所提供的机动车不能满足承租方的正常使用时,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及时更换同等档次的机动车辆。

4、出租方提供的司机不服从承租方的调派、管理时,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调换司机,因调换司机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承担。

5、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指使所租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由此而引起的各种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物的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1日内,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和指定地点共同办理车辆的租赁登记手续并移交相关的一切运营证照,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

3.租赁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1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月租金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

5.甲方延迟交付租赁物或相关证照手续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租金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不可抗力。

1.由于法定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1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2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方延迟交付租赁物或相关证照手续超过1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乙方延期支付租金超过30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7.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双方均可以诉至乙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通知。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4页,一式5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3份。

租赁汽车协议合同书

出租方:

承租方: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车辆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车辆的所有权;。

3.负担出租车辆的养路费、保险费、车船使用税;年度检验、定期保养检修;。

4.向乙方提供不低于一级技术状况的车辆,并提供齐全的行驶证件;。

5.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务,具体办法执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规定;。

6.负有对事故车辆及丢失车辆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责任;。

7.协助乙方对交通事故的处理。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在北京地区的车辆使用权,如超出北京地区须通知甲方,经允许后方可出京;。

3.应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

4.自行加注燃油料,且必须加注与车辆使用说明牌号一致的燃油料,否则引发的损失及修理期间的租车费由乙方负担;(须加93#以上油料)。

7.禁止私自更换、拆卸车辆的另部件、附件和设备装置及甲方所设的标志铅封等物。如有违规,将按被拆物件的新件价格的10倍处以罚款。如发现乙方拆动里程表铅封,将从租车之日开始每日按行驶600公里,每公里2元计算,收取租金,并收回车辆。

第三条担保方的权利的义务。

担保方就乙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法律责任。

第四条租金标准及支付期限:

1.正常短租、月租、年租金按甲方现在标准执行;。

3.乙方提前退车,需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按提前天数租金的50%计算;。

4.合同签定后乙方即时支付租金,短租一次结清,长期月租按月付款的,月起租日前2天支付租金,年租应一次付清或参照长期月租付款方式。

第五条车辆的定期保养、年检和修理:

3.车辆需保养或发生故障或损坏需要修复时,必须到甲方指定的厂家修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己找修理厂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处以1000元罚款。

第六条车辆续租和退车。

关损失,并按此支付。

第七条车辆押金的收取和清退。

1.车辆押金在合同签定后一次付清;车型押金元整;租车费元/天;租用天数;起租时间年月日至终止时间年月日;共计:元整(用车时间24小时200公里,超公里2元/公里)。

3.暂扣交通违章罚款500元,20日后经网络查询无违章如数退还;。

4.以上两项扣除后,余数当时返还,凭押金收据第三联清退。

第八条车辆事故及丢失的赔偿:

租赁车辆在甲乙双方之间发生转移时,应办理手续,逐项认真填写移交表,包括甲方所提供的行驶证件。

第九条车辆事故及丢失的赔偿:

1.保险条款以保险公司的解释为准;。

4.乙方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丢失等,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事故处理期间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包括甲方协助处理事故所支付的费用和保险公司赔偿部分款额的先行垫付。

5.乙方在租车期间发生事故,在事故未处理完,车辆未修复时,乙方仍须按天或月交纳租车费用。

6.公安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对事故结案后的赔偿金由甲方负责退还乙方,但免赔和不予赔偿部分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并承担车辆修理费用的20%元,作为车辆因事故造成车辆贬值赔偿,车辆修理费超过5000元时,按40%赔付给甲方。

第十条本合同中《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移交清单》是合同不可缺少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它规定: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手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手机: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协议

甲方(承租方):乙方(出租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租赁乙方吨吊车一部,具体事项如下:

1、租赁时间年月日至年日。

2、施工地点及内容:注: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要继续租用,并且双方无异议,此合同自。

动延续生效。

3、工作台班单价/台班,闲置台班/台班。(是否含税)。

4、每日以一个台班起算,工作时间在8小时以内按一个台班计算,以驾驶员进出场时间为准,超过一台班(即8个小时)的按国家标准,4小时以内为半个台班,8小时以内为一个台班。(以签证单为准),非人为因素未能施工(如雨、雪、风等),按闲置台班计算。吊车使用签单,签单人姓名。

5、付款方式:乙方吊车进出场费元,乙方吊车进场甲方预付现金元,每工作个台班付款一次,乙方吊车退场前结清全部吊装费。

6、甲、乙双方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十不吊”

原则,乙方应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具有操作证),乙方吊车司机应有操作证方能施工,乙方吊车司机有权拒绝超出作业范围的作业,(作业前乙方向甲方提供性能表一份)。由于对施工场地、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责任。

7、责任划分原则:吊钩以上事故乙方承担责任,吊钩以下事故甲方承担责任。

8、如果甲方不按合同付款,乙方有权停止吊车作业,误工损失由甲方负责,拖欠租赁费、逾期,每日按所欠款的2‰支付违约金。

9、吊车在工地上停置时,甲方负责保管,如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甲方负责乙方工作人员吃饭、住宿。

11、乙方吊车如发生机械故障,乙方应积极组织技术人员抢修,因修车误工,可扣除台班时间,但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协议

甲乙双方友好的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同意共同遵守:

甲方以出租形式向乙方提供一台座车,车牌号为,租金元(预付_______元定金,余款于出发前一性付清),行驶路线:_________________至,途经_______________作为乙方公司车辆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如高速公路费、桥费、停车费)。

甲方应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如车辆因性能问题而不能使用,甲方应保证立即调派另一相同类型的车供乙方使用。

甲方严格按照客运车辆的有关规定购买所有保险,发生任何事故,若由甲方造成,则以交通部门认定责任的有关裁决,由甲方保险公司对乘客赔偿,若非甲方造成,则根据国家规定及保险责任进行赔偿。

本协议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双方合作愉快可续约。

以上合同条款,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认真履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汽车租赁协议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方租用乙方汽车吊,用于施工。为了明确乙方与甲方的权力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并请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机械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

二、租赁用途:__。

三、租赁使用地点:__。

四、租赁期限:按甲方要求提供施工吊车,直至甲方终止合同。

五、结算方式:(两种结算方式选其一)。

六、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修理及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在工作空闲时每月给予两天维修保养时间。

2、租赁期间机械设备的燃油由乙方负责。

3、汽车驾驶员由乙方负责安排。进入现场的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且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并且严格遵守现场的各种规章制度,因违反制度而造成的罚款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车辆的所有规费、手续费及年审由乙方承担。

5、车辆在正常工作时出现故障,由乙方负责修理;因甲方的责任而造成的车辆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理;非甲方的责任而造成车辆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1、乙方提供的机械状况必须完好,手续、文件齐全。

2、乙方将机械租给甲方,由甲方负责工作安排使用,非下班时机械停放于甲方指定位置,乙方不得私自将车辆驶出施工现场。

3、乙方在机械使用中应做好台班记录,并利用工作空闲时间检查、维护保养机械,保证工作时的正常使用。

4、租赁期内乙方应配备足够司机及操作人员、指挥人员,保证现场随时使用,吊车司机、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应持有国家认定的有效证件上岗,必须服从现场工作安排,遵守现场作息制度。

5、乙方指派的驾驶员应服从甲方的施工管理,操作技术应达到甲方合理的技术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提出更换驾驶员。

6、甲方严格按照吊车的使用性质、国家规定、额定负荷使用,不得超负荷使用。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车辆在该工地施工过程中,因驾驶员自己操作不当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交通事故等,造成该驾驶员或他人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凡乙方驾驶员有下列条款,乙方负全责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a、擅自将车辆交他人操作;

b、无证、酒后操作车辆;

c、违反乙方《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及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车辆;

d、不听乙方劝阻或擅自违章作业,野蛮强行操作;

e、乙方车辆本身的故障或失修等原因,造成安全装置,转向,制动等失效;

f、未经甲方安排擅自使用车辆。

乙方车辆在该工地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轻微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予以配合,协助乙方解决。

1、乙方违约:按发生费用的5%作为违约赔偿金。

2、甲方违约:按发生费用的5%作为违约赔偿金。

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发生合同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1、租赁期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随意废除合同。

2、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费用结清后自动失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协议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每车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五、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自负,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负担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出租人应承担每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民法典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人:_________(盖章)。

承租人:_________(盖章)。

签约时间: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汽车租赁协议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协议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车辆出租: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一个车队(共计xx辆货车)出租给乙方做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备胎一个。

二、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xx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数额为每年xx万元,共计xx万元。

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前两年租金xx万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的____月____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养路费交付等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误工时间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甲方:

乙方:

日期:

汽车租赁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合作的相关事宜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旅行社管理条例》、《旅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定之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租用乙方的车辆,必须提前向乙方提供用车计划。

二、甲方用车必须通知乙方,乙方为甲方提供工作对接人员分别是。

机场接送用车:手机号:固定电话:传真:散客团队用车:手机号:固定电话:传真:由乙方安排车辆和驾驶员接送机、接送站,若私下联系驾驶员用车接送机、接送站,所出现的任何责任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负责。

三、乙方为甲方接送机、接送站的车辆必须车况良好,干净卫生。

四、乙方车辆必须按规定购买保险,否则发后安全事故后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必须遵守道路客运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并在车辆显著位置明示道路旅游客运专用标识,在车厢内显著位置公示经营者和驾驶人信息、道路运输管道管理机构监督电话等事项。

六、乙方驾驶员在接送机、接送站过程中应做到安全行车、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车、不分心驾车,确保游客的安全。如违反安全驾车规定发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事故责任人承担。

七、乙方只提供甲方所需的接送机、接送站服务(注:机场——酒店、酒店——机场、机场——景区、景区——机场、机场——阳朔、阳朔——机场)。

八、乙方驾驶员在接送机、接送站过程中必须做到车况洁净、衣着整齐、举止文明、讲究职业道德、为游客提供最佳服务。如因乙方服务质量造成游客投诉,甲方有权视厉果轻重扣减乙方的车费。

九、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的司乘人员要首先保证游客的人生及财产安全,协助有关部门救助游客及保护其财产。

十、甲方未经协商不得要求乙方(或司机)改变合同约定的车辆、用车时间、行车路线及提出违反有关规定的行车要求。

十一、司机必须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接机接站,送机送站时必须提前2小时到达约定地点接到游客,并送至机场、车站。若因迟到延误接送机,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车队承担。(如甲方或游客没有遵守约定时间,产生误机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冬夏季,司机必须在客人上车前十分钟打开空调,保持车内清洁卫生,若因空调、车况、司机态度、景点路线不熟等因素造成的投诉由司机利乙方车队承担。

十三、如遇爆胎、车辆故障等不能正常运行,乙方车队必须及时换车,否则引起的后果由车队负责。

十四、确认后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形式甩客,拒绝游客上车,不得刁难、干扰导游的正常工作,否则将承担因此产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

十五、乙方司机开车时严禁打电话(特珠情况需打电话必须配耳机、同时需要做到长话短说,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声音不可过大)。

十六、乙方司机对客人合理要求应尽量满足,对客人要热情,当客人上车时应和导游一样站在车门口,微笑迎客。

十七、乙方司机任何埋怨团队客人的话不能在车上讲或在客人面前讲.应避开客人私讲。如果司机迟到,包括套车迟到,需亲自向全体客人表达歉意,以示礼貌。

十八、甲乙双方商定车费结算时间为次月25日前结清,例如1月的车费需在2月25日前结清。(如甲方没有遵守结账日期乙方可取消对甲方的任何优惠政策。)

其他约定:

十九、双方在接行中如发生争议及未尽事宜,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关法律部门处理。

二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2016年11月日至2017年11月日。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书面协议确定延长执行期。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名):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车辆品牌:车牌号:车辆类型:

二、合同期内车辆租赁总费用费用为支付。

三、协议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乙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三)甲方负责在租赁期间进行正常保养,按期进行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须配合提供相应的资料配合甲方。

(四)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车船使用费和车船使用税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甲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协助甲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二)乙方负责车辆年检,车辆保险;。

(三)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

(1)甲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